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国、省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工作要求,并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联动调整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用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标准
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办法,充分考虑我县居民承受能力、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参照市内已联动调整的县(区)城乡居民用气价格水平,本次单位联动调整0.15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价格从2026年5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各档终端销售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档次及类别 | 现行价格 | 单位调增 | 调整后价格 |
一、居民气价 | |||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480立方米及以下) | 2.50 | 0.15 | 2.65 |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481—660立方米) | 3.00 | 0.15 | 3.15 |
三档(户年用气量661立方米及以上) | 3.75 | 0.15 | 3.90 |
居民合表用户 | 2.75 | 0.15 | 2.90 |
二、取暖用气(第一档和第二档之间增加户年用气量1500立方米) | 2.75 | 0.15 | 2.90 |
二、联动调整范围
本次居民气价联动调整范围为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气和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气。
三、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措施
为减轻实施居民用气联动调整对特困户、低保户基本生活的影响,对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使用天然气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本联动周期内实行一次性气量补助,其中对特困户每户一次性气量补助24立方米天然气,低保户每户一次性气量补助12立方米天然气,由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其余影响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机制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切实做好本次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调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调增费用优先用于安全保障投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居民用气需求。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