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我们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25年5月开始依法对怀远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怀远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三)《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
(四)《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五)《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皖发改成本规〔2021〕7 号);
(六)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七)海特燃气提供的会计账簿及与定价项目相关成本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成立成本监审项目组。明确调查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步骤和日程。
(二)书面通知。通知被监审单位,明确成本监审调查范围、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和进行实地审核的要求等。
(三)资料初审。对被监审单位报送成本资料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初审,存在问题的,要求经营者限期更正、补充。
(四)实地审核。调查了解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依法对成本进行审核。
(五)成本告知。通过对提供资料审核形成初步意见后告知被审核单位,征求意见反馈。
(六)集体审议。2025年9月对成本监审审核情况进行集体审议,形成统一意见。
(七)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四、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
怀远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是重庆海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燃气子公司,于2007年6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6629373292,法定代表人严玮,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卞和路39号;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投资、安装、经营与管理;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及燃气供应收费服务;CNG汽车加气站建设与经营;石油天然气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
截至2024年底,海特燃气高中低压管网长度459.8公里,在岗职工72人,2024年城镇用户供气规模2383.56万立方米。账面资产总额6,677.43万元、负债总额3,322.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54.83万元。2024年配送气量2,377.61万m³,全年营业收入10,875.23万元。
五、成本审核情况
海特燃气上报2024年管道燃气配气总成本13,820,075.48元,核减2,880,551.38元,核定总成本10,939,524.10元。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皖发改成本规〔2021〕7号)相关规定,对折旧及摊销费和运行维护费进行了核减。
六、成本监审结论
配气定价总成本=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冲减项目
单位定价成本=定价总成本÷年配送气量
经审核,海特燃气2024年度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如下:
项 目 | 单位 | 账面数 | 核增核减数 | 核定数 |
配气总成本 | 万元 | 1,381.98 | -288.05 | 1,093.94 |
配送气量 | 万立方米 | 2,377.61 | -197.09 | 2,180.52 |
单位配气成本 | 元/立方米 | 0.58 | -0.08 | 0.50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账务核算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生产报表等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怀远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负责。
(二)参加本次审核工作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价格决策服务。其他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因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的误差,本报告出具单位不承担责任。未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内容和结论;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四)由于对本报告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与监审单位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