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深圳中鹏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通告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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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条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等规定,深圳中鹏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我局已于2026年5月9日依法撤销该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并依法同步注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2辆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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