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有效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公用事业改革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5〕744号)精神,按照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85元/立方米、3.14元/立方米、3.99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995元/立方米。
二、困难家庭的优惠措施
对全市城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包括低保户、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及孤儿)和总工会颁发《宜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对象(家庭),每户每年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调整为150立方米,实际年用气量不足150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气量减免。
三、执行时间
自2026年7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宜兴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docx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