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蒲江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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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户: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绵阳销售部、川西北气矿签订的《2026—2027天然气购销合同》、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蒲江县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蒲发改函〔2019〕31号)和(蒲发改函〔2024〕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蒲江县非居民用气实际情况,经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现将我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本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下调0.2元/立方米,即执行3.95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从2026年4月1日0:00—2026年10月31日24:00止。执行本价格期间,若遇上游供气单位价格调整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出台新的天然气价格政策,我县非居民用气价格将进行联动调整。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价格顺调仅针对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做调整;

2.本着互利互惠、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在非采暖季,公司对生产性非居民用气大户企业按月用气量以倒阶梯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3.我司将在价格发布后,对非居用户在4月期间的用气费用按新价格进行清算,及时将因调价时间差所产生的差额气费清退给用户。

咨询电话:88550738

特此通知。

四川省蒲江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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