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指出:常德市到2025年要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3972台、国一及以下标准道路移动机械171台,但目前淘汰进展工作缓慢,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市编号14、县9):根据国家发布的柴油货车攻坚战实施方案,常德市到2025年要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3972台、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171台,但目前淘汰进展工作缓慢。。
(二)整改目标: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重点用车单位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到 2025 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整改措施:
1.摸清任务底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财政、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迅速组织核实全县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底数,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相关乡镇(街道),督促研究制定汉寿县柴油货车淘汰实施方案。
2.加快完善柴油货车提前报废补贴等方案,提高机动车车主提前淘汰老旧机动车辆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临近报废的车辆,通过电话、短信、信函和派员登门等方式,提前告知车主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使用性质变更、转籍和转让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依规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厂矿企业、单位内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和抽测,对违反禁用规定的机械发现一台、查处一台、淘汰一台。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备条件的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工程机械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4.加大执法力度。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小分队,在柴油货车通行的主要道路和城市周边主要出入口,开展常态整治,严厉打击逾期未年检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纳入淘汰范围的柴油货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精准查处打击。
牵头责任单位: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配合验收单位:汉寿县交通运输局、汉寿县生态环境局、汉寿县财政局、汉寿县商务局、汉寿县住建局、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汉寿县市场监管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全部完成了2025年、2026年、2027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任务量。
截至12月4日,2025年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数70辆已全部完成,淘汰率100%,2026年和2027年达到强制报废的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量为155辆,已淘汰199辆,淘汰率128.39%;其中重型非营运货车淘汰任务量35辆,已淘汰35辆,淘汰率10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10天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1日
受理部门: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736—2885761
联系地址:汉寿县龙阳中路361号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