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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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指出:常德市到2025年要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3972台、国一及以下标准道路移动机械171台,但目前淘汰进展工作缓慢,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市编号14、县9):根据国家发布的柴油货车攻坚战实施方案,常德市到2025年要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3972台、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171台,但目前淘汰进展工作缓慢。。

(二)整改目标: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重点用车单位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到 2025 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整改措施:

1.摸清任务底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财政、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迅速组织核实全县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底数,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相关乡镇(街道),督促研究制定汉寿县柴油货车淘汰实施方案。

2.加快完善柴油货车提前报废补贴等方案,提高机动车车主提前淘汰老旧机动车辆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临近报废的车辆,通过电话、短信、信函和派员登门等方式,提前告知车主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使用性质变更、转籍和转让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依规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厂矿企业、单位内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和抽测,对违反禁用规定的机械发现一台、查处一台、淘汰一台。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备条件的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工程机械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4.加大执法力度。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小分队,在柴油货车通行的主要道路和城市周边主要出入口,开展常态整治,严厉打击逾期未年检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纳入淘汰范围的柴油货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精准查处打击。

牵头责任单位: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配合验收单位:汉寿县交通运输局、汉寿县生态环境局、汉寿县财政局、汉寿县商务局、汉寿县住建局、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汉寿县市场监管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全部完成了2025年、2026年、2027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任务量。

截至12月4日,2025年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数70辆已全部完成,淘汰率100%,2026年和2027年达到强制报废的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量为155辆,已淘汰199辆,淘汰率128.39%;其中重型非营运货车淘汰任务量35辆,已淘汰35辆,淘汰率10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10天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1日

受理部门: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736—2885761

联系地址:汉寿县龙阳中路361号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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