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公示2026年5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广东台山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于2026年5月13日正式受理,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建设单位为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根据此前公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广东台山核电3、4号机组为扩建工程,拟在一期工程西南方向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华龙一号技术融合方案,计划于2031年实现商运。 该项目已于2025年2月19日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复。
环评文件显示,台山核电厂3、4号机组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与机组运行后的监测结果基本一致,陆地和海域辐射环境质量未发生明显变化 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与项目环评相关的公众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