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国家核安全局正式发布国核安发〔2025〕185号通知,宣布向江西宝顺昌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25)32号],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此前,该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请示》(宝特字〔2024〕9号)已获受理。

经严格审查,国家核安全局确认江西宝顺昌超合金在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要求,特别是满足了条例第十三条及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此次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该公司在核安全设备制造领域的资质和能力得到了官方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