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350MW/1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实施主体重新优选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8-11    来源: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   关键词:电网侧储能电站,独立储能项目,压缩空气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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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重新优选公告,因该项目原实施主体未按期形成实际工作量,经报请自治区能源局同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华电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业主重新优选的复函》(内能源电力函〔2026〕1211号)相关要求,现对内蒙古华电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面向社会公开优选实施主体。

项目规模为总规模350MW/1400MWh,单个储能电站规模350MW/1400MWh接入500kV变电站,总规模350MW/1400MWh,拟优选项目实施主体1个。技术类型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地点在阿拉善高新区境内。

原文如下: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重新优选公告

为规范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管理,盘活存量储能建设指标,推动储能项目按期落地见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第一批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287号),内蒙古华电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被纳入2025年第一批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因该项目原实施主体未按期形成实际工作量,经报请自治区能源局同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华电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业主重新优选的复函》(内能源电力函〔2026〕1211号)相关要求,现对内蒙古华电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面向社会公开优选实施主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二)优选内容:通过优选确定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阿拉善高新区境内。

(二)项目接入

由项目投资主体落实具体接入条件和方案。

(三)项目规模

总规模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单个储能电站规模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接入500kV变电站,总规模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拟优选项目实施主体1个。

(四)技术类型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五)投产要求

项目原则上应于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建设规模(时长),不得分期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企业只能报送一个项目,且单个项目规模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并明确接入变电站。

2.按照申报要求,提供优选项目相关材料。

(二)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储能电站投资实力,本次拟申报项目需完成企业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提供相应决策文件。

2.本项目优选成功的实施主体需在获取指标的3月内形成实际工作量。

3.申报企业“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优选。

5.申报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优选流程

(一)优选报名

1.优选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有意参加优选的企业,请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纸质文件递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106办公室。(法定代表人直接申领文件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我局24小时内将优选文件发送至申报企业对应邮箱,申报企业要及时查收邮件,如因申报企业未及时查收邮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递交资料

1.申报资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中午12:00截止,申报企业将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至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1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一式3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电子版材料整理存入U盘,纸质文件连同U盘统一封装密封后一并报送。

(三)组织评审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次优选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采用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审查的项目,综合考量企业投资实力、储能投资建设业绩、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提出推荐项目实施主体清单。

(四)公布结果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就拟入选项目实施主体清单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公示。


资讯来源: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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