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准予许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封丘第八加油站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10-16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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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封丘第八加油站位于封丘县曹岗乡谢马牧村大广高速上道口,新增建设LNG加气站。该公司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封丘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完毕并经封丘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我局对资料审核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依法公示后符合要求,现决定准予许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封丘第八加油站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封丘第八加油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豫202607060022J;注册地址:封丘县曹岗乡谢马牧村大广高速上道口;负责人:张来允;经营类别:燃气汽车加气站(LNG);经营区域:经营地点:封丘县曹岗乡谢马牧村大广高速上道口;有效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3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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