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商务局关于拟准予广西清华石化有限公司布泉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公示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9-21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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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成品油流通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广西清华石化有限公司布泉加油站申办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进行了审查,符合审批条件,拟准予许可,现进行公示。具体内容为:

原许可主体: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瑞海贸易有限公司隆安县布泉加油站

原企业负责人:韦荣华

原经营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布泉乡旧街(公路旁)

变更后许可主体:广西清华石化有限公司布泉加油站

变更后企业负责人:韦荣华

变更后经营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布泉乡旧街50号

经营方式:自有自营

审批类型:经营主体变化核发

公示期为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南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771-5582130,电子邮箱:swj5582130@163.com。

南宁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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