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下列临时用地复垦项目进行了验收,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查勘,认为基本达到复垦方案要求,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提出书面意见。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位置 | 面积(㎡)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在江苏省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 黄15-5-6井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 邗江区 方巷镇合玉村 | 3039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在江苏省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 黄15-7-8井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 邗江区 方巷镇合玉村 | 3540 |
联系科室: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514-87862142
附件:1.黄15-5-6井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临时用地复垦竣工图
2.黄15-7-8井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临时用地复垦竣工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