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加强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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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加强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效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会同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广木大道(会同建材家居生活广场至水坪溪)、将军南路、黄泥井路、文渊南路、文渊北路及其合围范围内的城区道路。(具体禁限行范围查看附件《会同县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示意图》)

二、禁限行车辆及时间

1.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7:00至22:00禁止在上述禁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

2.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在上述禁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分级管控措施。

4.禁限行车辆包含本县和外县籍车辆。

三、其他事项

1.新能源轻型、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不限行。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除早高峰(7:30-9:00)、晚高峰(17:30-19:00)外,准许在禁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

2. 军警车辆及其它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含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通行不受本通告限制。

四、相关处罚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会同分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0日起施行。

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4日

会同县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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