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漳州4项经验做法入选《福建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文章。
其中明确提出:
1、漳州市多措并举开展燃气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
2、漳州市探索“政府+燃气企业+餐饮企业”共担“瓶改管”改造资金模式。
3、漳州市探索制定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标准并开展安全检查现场教学。
4、漳州市坚持严惩重罚促燃气行业规范。2024年上半年,共办结涉燃气案件221起、处罚金额214.78万元,注销瓶装燃气供应站点20个、刑事立案5起、抓获嫌疑人7人。
原文如下:
漳州4项经验做法入选《福建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总结了全省各地在明确任务、加快组织实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的12项典型经验做法供学习借鉴,其中,漳州在加快组织实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等4项经验做法入选此次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一、加快组织实施
——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
漳州市多措并举开展燃气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委托第三方对2010年底前建成的庭院燃气管道(立管)开展老化安全评估并推动闭环整改,组织燃气企业完善87条市政道路和462个小区燃气设施警示标志和保护装置设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专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漳州市探索“政府+燃气企业+餐饮企业”共担“瓶改管”改造资金模式。按照政府补助一部分(30%~10%)、燃气企业优惠一部分(20%)、餐饮企业出资一部分(50%~70%)的出资模式推进餐饮等用气场所“瓶改管”,提升餐饮场所安全用气水平。
三、完善配套措施
——加强技术标准支撑
漳州市探索制定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标准并开展安全检查现场教学。按照瓶装、管道、加气、餐饮等用气场所等四个细分领域制定检查标准,建设燃气安全检查现场教学基地强化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对标对表开展城镇燃气设施隐患排查,做到检查内容标准化、检查结果简明化。
——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
漳州市坚持严惩重罚促燃气行业规范。秉持“一团和气干不成事”的理念,坚持严厉打击各类涉燃气违法行为,2023年共办结燃气案件516起、处罚金额474.87万元,刑事立案2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8人,责令6家燃气企业停业整改,注销瓶装燃气供应站点78个;2024年上半年,共办结涉燃气案件221起、处罚金额214.78万元,注销瓶装燃气供应站点20个、刑事立案5起、抓获嫌疑人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