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关于2024年非采暖季潼南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 12:09    来源:   关键词:

2024年9月9日,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4年非采暖季潼南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

1、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57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02元。

2、商业和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149元。

3、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

4、以上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潼发改〔2024〕63号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年非采暖季潼南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区内各燃气供气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要求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我市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按照潼南区现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现就2024年非采暖季潼南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执行时间

1.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57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02元。

2.商业和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149元。

3.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

以上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工作要求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供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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