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文件指出,严控化石能源供热,鼓励存量锅炉房整合并网和提质增效,有序实施燃气机组热电解耦改造,加快布局绿电蓄热调峰项目,开展掺烧绿氢和灵活性改造可行性技术论证,推动燃气锅炉由基础热源向调峰保障方向转变。
持续提升交通设施新能源替代水平。推进机动车“油改电”、“油换氢”,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40万辆,新注册登记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65%。构建“电气化铁路+新能源车”绿色物流模式,打造京津冀零排放货运廊道,货物到发绿色运输比例达到13%。推广生物质可持续燃料在航空领域应用。
统筹布局绿色低碳补能基础设施网络。构建居住区智能有序慢充、商圈写字楼停车场快充、城市快速路高速路加油站大功率充电为主,加氢、移动充换电设施为补充的四级补能基础设施体系。
扩大氢能全链条规模应用。加快京津冀城市群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建设,推动全链条降本增效,推动乌兰察布—燕山石化绿氢长输管线投产,鼓励本地沼气制氢,打造绿氢供应体系,累计投产加氢站30余座、推广氢燃料汽车1万辆。拓展氢基化工、氢冶金等工业场景和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新型储能等创新场景应用。
健全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机制,优化储能、氢能等重点赛道人才培养。健全京津冀能源协同专题工作组机制,印发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区域电力互济、气源联保、氢能共建、设施互联、产业同链。
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2026〕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