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743.2万元!浙江嘉善县20辆氢车、2家加氢站获中央补助资金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8    来源:<ahref="http://www.jiashan.gov.cn/art/2025/7/4/art_1229373860_5541579.html"target="_blank">氢能汇</a>   关键词: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电池,中国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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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汇获悉,近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嘉善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公示,嘉善县共有20辆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2家加氢站纳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工作,补贴金额总计743.2万元。

其中,20辆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补助拨付单位为嘉善聚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拨付金额612.26万元。

2家加氢站补助拨付单位为嘉善县中国石化经营有限公司,拨付金额130.94万元。

 公告如下:

嘉善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8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领域)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5〕46号)等文件精神,嘉善县共有20辆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2家加氢站纳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工作。经财政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我县的2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2家加氢站符合要求。现将嘉善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4日—7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84228203,公示期外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嘉善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名单

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

嘉善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名单

来源:嘉善县人民政府

资讯来源:<ahref="http://www.jiashan.gov.cn/art/2025/7/4/art_1229373860_5541579.html"target="_blank">氢能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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