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水电解制氢工厂经济运行指标及计算方法》等十七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 参编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05:08    来源: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城镇基础设施分会   关键词:氢能产业,水电解制氢,氢能标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 版)》的描述。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产业已成为国家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但氢能的相关的标准、规范出台滞后或缺失的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为推动氢能产业的长效发展,制定团体标准已逐渐成为弥补市场标准缺失的重要驱动和有力支撑。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加强氢能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应用,统筹推进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夯实氢能质量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切实发挥好标准对氢能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了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参加到标准制修订的过程中,提高标准质量,实现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及标准编写起草人(制定标准项目详见列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要求

1、 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 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

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 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 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

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

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 人)。

2、 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

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 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起草单位、起

草人证书。

4、 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三 、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 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 、申报要求

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填写附件一《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并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城镇基础设施分会

2024 年7月30日

附件一: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联系人:陶志伟 13121671070  邮  箱:jcss2022@163.com

              孙    正 15501145830

附件一: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资讯来源: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城镇基础设施分会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