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矿安〔2026〕79号)、《关于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黑应急办发〔2026〕107号)等有关规定,经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申请,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峰煤矿一井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经审核材料、现场检查评分,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峰煤矿一井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省应急管理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李建春;联系电话:0451-53006829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三道街50号
邮 编:150006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