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至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五处依法对贵州富晟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兴义市雄武乡兴富煤矿)开展安全检查,兴义市能源局参与检查,检查发现存在“(1)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2)煤矿有双回路电源线路,其中一回路因故障、检修不能正常运行时,仍然组织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33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安办〔2026〕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决定对贵州富晟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兴义市雄武乡兴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