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中轩金泰煤业有限公司潮脑梁南露天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中轩金泰煤业有限公司潮脑梁南露天煤矿及选煤厂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建设单位为鄂尔多斯市中轩金泰煤业有限公司,探矿权证号T1500002018121050054971,探矿权面积为23.04平方公里。于2026年3月25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万利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发改能源〔2026〕430号)。规划煤矿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本项目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暖水乡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其中准格尔旗占地面积为20.91平方公里,东胜区铜川镇占地面积为2.27平方公里。
本项目所占准格尔旗用地面积为20.91平方公里,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沙蒿塔村和准格尔旗暖水乡榆树壕村,是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
三、项目影响范围及评估要素
(一)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决策、实施、运营期间的征地纠纷、生态环境污染、交通问题等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周边村民及周边企业。
(二)评估要素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该项目所持的态度;
(二)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三)您认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您认为该项目的生产运营是否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
(五)若需征用您的土地,您认为如何处理;
(六)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期间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七)该企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八)该项目是否与周边村民及企业存在纠纷;
(九)您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及公示期限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中轩金泰煤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永升
联系电话:15044911680
鄂尔多斯市中轩金泰煤业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