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至6日,大方县能源局对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绿塘乡绿塘煤矿(以下简称“绿塘煤矿”)进行检查,发现绿塘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作业。2026年3月31日,大方县能源局依法依规对绿塘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33号)要求,现予公告。
大方县能源局
2026年4月1日
2026年2月5日至6日,大方县能源局对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绿塘乡绿塘煤矿(以下简称“绿塘煤矿”)进行检查,发现绿塘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作业。2026年3月31日,大方县能源局依法依规对绿塘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33号)要求,现予公告。
大方县能源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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