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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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我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对《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拉铜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昭通市昭阳区红岩煤矿有限公司红岩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禄劝县舒姑磷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富源县慕乐煤业有限公司慕乐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以上4个方案的公示稿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1-68899336

附件:1.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拉铜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2.昭通市昭阳区红岩煤矿有限公司红岩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3.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禄劝县舒姑磷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4.富源县慕乐煤业有限公司慕乐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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