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能源局对新化乡龙宫煤矿一号井“2.25”一氧化碳超限挂牌督办的公告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3-02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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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19时34分31秒,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一号井四采区运输斜巷皮带机机尾一氧化碳传感器发生超限报警,超限最大值为533ppm,超限时长3分53秒。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省能源局关于对煤矿瓦斯超限重大风险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矿安黔〔2022〕55号)规定,对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一号井一氧化碳超限重大风险实施挂牌督办,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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