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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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全文如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

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明确了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执行。请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区矿山企业。

附件: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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