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通知,批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维修大纲》(B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该维修大纲(B版)可以接受,现予批准。国家核安全局要求相关公司严格遵守批准的维修大纲,确保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的运行安全。

5月20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通知,批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维修大纲》(B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该维修大纲(B版)可以接受,现予批准。国家核安全局要求相关公司严格遵守批准的维修大纲,确保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的运行安全。

资讯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上一篇: 中国广核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长利带队到
下一篇: 共话快堆与燃料循环,国际原子能机构快堆及
Copyright © 2025-2030 能源圈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633565233
联系邮箱:nengyuanquanwang@163.com
冀ICP备2024050450号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3761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冀B2-20250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