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放标准》(以下简称3项排放标准),《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5)》,《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浙江三澳核电厂3、4号机组和山东招远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

会议强调:核安全事关国家安危、人民健康、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管,督促营运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土建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落实各方职责,有效运转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核电工程高质量建设。加强核电厂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核电厂建造活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标准。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于会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李高,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