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二、作业水域:台山核电厂陆域海水库至大襟岛取水明渠215355.59N\1125859.87E、215427.25N\1125923.20E、215230.60N\1130028.30E、215204.15N\1130001.31E四点连线范围内海域。
三、作业船舶:梅航863、益帆1、大艅6。
四、注意事项:
(一)施工期间,作业水域设有警戒船并按规定显示信号。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服从指挥,如有需要可通过VHF16频道与警戒船舶联系。
(二)本项目此前发布的航行通告编号为粤航通 〔2025〕0997号。
(三)本通告附有作业水域示意图,示意图仅供参考,不宜作航行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