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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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范围变更的请示》(中达新材[2024]04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满足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条件,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23)26号]变更为附件所列范围。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变更后)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4月17日

资讯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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