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电价0.514元/千瓦时!广东发改委核定一余电上网光伏项目电价

发布时间:2024-07-16 10:07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关键词:光伏产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电站,

7月7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广东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14元(含税,下同),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广东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14元(含税,下同),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接网费用由风电项目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核定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2元(含接网费用0.01元),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详情如下:

关于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批复

清远市物价局,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清远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华润新能源(连州)风能有限公司连州顺水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和接网费用的请示》(清市价〔2014〕42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南网能源新〔2014〕1号)等均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14元(含税,下同),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二、经审核,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接网费用由风电项目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核定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2元(含接网费用0.01元),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资讯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