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监管办强化新能源消纳监管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10-27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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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聚焦新能源消纳重点难点,联合省能源局建立三项机制协同发力,着力提升山西市场运行效率与新能源消纳水平。

一是建立储能促消纳应急调用机制。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电力调控机构可应急调用未中标二次调频和有偿一次调频服务的独立储能电站,按照充放电价差不低于应急调用补偿价差的原则予以补偿,并根据放电时长实行分梯次激励,进一步发挥新型储能调峰作用。二是优化机组运行下限申报机制。要求煤电机组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按照完成灵活性改造后的出力下限运行,供热期申报运行下限应处于改造验收标准与核定供热运行下限之间,充分释放机组深调能力。三是优化机组空载成本申报机制。允许火电机组在最小出力成本参考值上下10%范围内自主申报,真实反映机组运行成本,合理优化机组组合出清结果,推动非必要煤电机组有序停机。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持续跟踪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评估各项机制实施成效,动态完善相关举措,为促进山西新能源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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