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工贸部已责令各省和各部委加快制定屋顶太阳能支持政策,称大多数省和部委都错过了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
越南34个省市中,只有北宁省和莱州省两个省市采纳了相关政策,而总理指示的实施期限已超过五个月,该期限设定为2027年3月。越南环境、旅游和农村事务部表示,包括河内和芹苴在内的其他八个省市甚至还没有提交实施计划。
在国家各部委中,17个部委中只有工贸部和民族宗教事务部发布了自己的实施计划。
越南放宽太阳能电力回售规则三个月后,出现了这一缺口。6月26日生效的第243号法令将默认的剩余电力回售上限从发电量的20%提高到50%,并规定在电网有剩余容量的情况下,到2030年允许更高的回售比例。该法令还扩大了直接购电协议(DPPA)的适用范围,将数据中心运营商和电动汽车充电企业纳入其中,并将申请流程从七个步骤简化为三个步骤。越南首个根据该国原有框架签订的DPPA已于6月投入运营。
越南清洁能源协会副主席阮春贵在8月份表示,尽管放宽了限制,但新法令下并未出现屋顶太阳能销售盈余,理由是缺乏实施指导。
越南国家电力公司(EVN)报告称,截至7月底,全国共有130,811套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超过11,200兆瓦。在根据现行自用规定注册的约28,254套系统中,仅有287套(约16.4兆瓦)注册出售剩余电力。越南太阳能总装机容量在今年早些时候突破了19吉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