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圈获悉,近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57173号建议答复的函》,就杨丽、张顺奎、聂洁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东川区光伏产能调整的建议》作出正式回应。

答复中明确,认定宇泽新能源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已建成1.67GW产能,剩余未建的18.33GW暂缓建设,需在省内按1:3比例寻找合规存量产能出清后方可继续建设。这一要求意味着,宇泽新能源若想推进剩余18.33GW产能建设,必须在云南省内找到54.99GW的合规存量产能予以出清。

云南昆明此次对宇泽项目施行的“1:3”省内产能出清机制,在当前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具有积极意义:
该政策明确要求新建产能必须以3倍比例的存量产能出清为前提,大幅提高了新增产能的准入门槛,有助于从源头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1:3的比例要求意味着,每建设1GW新产能,必须淘汰3GW合规存量产能。这不仅是简单的“减量置换”,更是以更大比例的产能出清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文件指出,顺应N型高效电池全面替代P型电池的技术迭代趋势,推动相对落后的P型电池产能出清用于支持停建的先进产能项目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能利用率。此举旨在推动落后产能出清,有利于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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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