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3类屋顶,禁止建分布式光伏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28 10:08    来源:   关键词:

获悉,8月14日,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提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大规范建设要求:

1.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得超过0.3米,光伏板不得超出屋面外沿,最高点不得超过屋脊。

2.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以“人”字形安装,按照做防水、砌砖墩、安导轨、装组件的方式进行,光伏组件安装高度与屋面最高处距离不得超过0.5米,应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对光伏组件进行适当围挡,保证建筑主体美观,不得形成封闭空间。

3.建筑为徽派风格时,光伏组件方阵表面不得高出马头墙边沿最低处。

文件明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大禁止建设范围:

1.高速公路沿线30米内、国道沿线20米内、省道沿线15米内的房屋。

2.县城、集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街(村)、景区景点规划区内的房屋。

3.存在其他不得安装的情形,如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废弃建筑、计划拆迁区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等。

此外,文件明确,禁止任何单位、企业或组织机构以自然人个人名义报备新建屋顶光伏项目。一经实,将纳入黑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对所建光伏发电项目不予并网或予以解网。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原文如下:


来源: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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