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福建省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告,此次竞价主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法人或自然人,其项目应于2025年6月1日(含)至2027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全容量并网投产或计划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不包括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以委托竞价代理商参与竟价。
10月15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福建省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文件,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7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全容量并网投产或计划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项目,不包括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
竞价参数如下:
机制电量规模:83.6亿千瓦时
竞价限值:上限为390.0元/兆瓦时;下限为160.0元/兆瓦时。
申报充足率:125%
单个项目电量申报上限(K):90%
执行期限:12年
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