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有关事项的函》。
文件指出,竞价入选风电项目确需分批的,原则上最多分两批并网,并提供项目核准(备案)层级或以上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
分批并网的风电项目,按照各批次并网时间及容量占比,分别计算履约保函扣除金额。分批并网的风电项目,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期不变,全容量并网时间仍以全部批次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
延期、容量变更风电项目较申报投产月份晚于6个月的,不作废竞价结果,但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期不变;部分容量无法建成的,按照已并网容量完成核准(备案)容量变更的,保留已并网容量部分的竞价结果。
竞价入选新能源项目因特殊情况,导致整体无法建成并网的,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提交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特殊问题说明,申请免予扣除履约保函。
详情如下:
关于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有关事项的函
鲁发改价格函〔2026〕73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明确分批并网、容量变更等新能源项目处理原则,规范竞价履约保函执行,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分批并网风电项目及保函处理。竞价入选风电项目应一次性全容量并网,确需分批的,原则上最多分两批并网,并提供项目核准(备案)层级或以上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遇有特殊情况的,由核准(备案)层级主管部门提出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分批并网的风电项目,按照各批次并网时间及容量占比,分别计算履约保函扣除金额。分批并网的风电项目,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期不变,全容量并网时间仍以全部批次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
二、延期并网、容量变更风电项目。竞价入选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较申报投产月份晚于6个月的,不作废竞价结果,但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期不变,自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至项目全容量并网当月月底前覆盖的机制电量自动失效。竞价入选风电项目因特殊情况导致部分容量无法建成,按照已并网容量完成核准(备案)容量变更的,保留已并网容量部分的竞价结果,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期不变,自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至项目完成核准(备案)容量变更当月月底前覆盖的机制电量自动失效。该项目年度机制电量规模根据未建成的容量部分同比例缩减。
三、整体无法建成并网项目及保函处理。竞价入选新能源项目因特殊情况,导致整体无法建成并网的,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提交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特殊问题说明,申请免予扣除履约保函。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认定后,函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免予扣除该项目的履约保函,并作废其竞价结果。对于前期已扣除履约保函、后续符合免除条件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予退还。
四、保函扣除。对于触发竞价履约保函扣除条件的,应按规定扣除。发电企业书面申请以银行转账代替保函扣除的,应予支持。发电企业应在保函有效期前1个月完成转账;超期未转账的,启动保函扣除程序。2025年第一批竞价项目申请转账支付的,应于该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违约资金转账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指定账户。
五、其他事项。涉及光伏项目竞价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