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圈获悉,9月20日,广西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大新县2026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比选公告。
公告指出,大新县2026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大新县辖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类型为第二类分散式风电,总装机容量15兆瓦,原则上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
不接受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项目,不同申报企业股东或出资方之间具有股份、资本关联的,均视为同一申报企业。
详情如下: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新县2026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比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大新县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广西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24〕870号)和《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回收指标再分配的通知》(〔2026〕-377)精神,现就项目投资主体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2026年分散式风电项目(暂定)
(二)项目选址:大新县辖区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类型为第二类分散式风电,总装机容量15兆瓦,原则上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主体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不接受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项目,不同申报企业股东或出资方之间具有股份、资本关联的,均视为同一申报企业。
(三)申报企业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没有被处于禁止再申请建设风电项目处罚期内。
(四)申报企业应具有建设、经营风力发电项目业绩,并有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的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7日18:00。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比选的企业,请于2026年9月27日18:00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60号财政大楼8楼801室申领比选文件。
(三)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参加比选的企业,需于2026年9月3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60号财政大楼8楼801室。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申报材料为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电子版须为PDF版盖章扫描件并刻录光盘,纸质版须胶装成册加盖公章。逾期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20日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