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4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的通知》
文件明确,竞价登记主体范围:在2025年6月1日(含)之后投产、已完成政府核准或备案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不含2025年6月1日以前通过竞争性配置等方式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尚未投产、但项目投资主体承诺于当期竞价月起未来12个月内投产、完成政府核准或备案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文件指出,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机制电价竞价。
原文件如下: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