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通知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电源侧应为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不同法人实体用户供电,不含居民和农业用户,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适用场景覆盖新建及存量负荷、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等,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
规划建设方面,项目遵循 "以荷定源" 原则,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 30%、2030 年前不低于 35%,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占比上限不超过 20%;项目布局原则上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负荷与电源直连线路最远不超过 50 公里,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过 220 千伏。
运行调节方面,项目需合理配置储能、提升源荷协同能力,并网型项目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需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实现小时级绿电溯源;并网型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配建储能不得作为独立主体入市。
申报与退出方面,纳入清单后两年内未实质性开工或开工后两年内未投产的项目将移出清单;连续三年运营指标不达标、涉网安全拒不整改等情形将启动退出程序。通知还对部门协同、风险防范等保障措施作出规定。
原文如下:

附件:《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9月2日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如下:《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