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圈获悉,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总量目标。2030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8 亿吨标准煤左右。
发电目标。203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 35 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 6 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 28 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 50%,年发电量 4 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 30%。
非电利用目标。2030 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 2025年增长 1.5 倍,折合约 1.5 亿吨标准煤。
可靠替代目标。2030 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 8%(风电 11%左右,光伏 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 20%以上,提高约 10 个百分点。“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 3 亿千瓦以上。

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推进光伏治沙和 100%绿电外送基地试点。“十五五”期间,“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 3.7 亿千瓦以上。
新疆基地。以吐哈、南疆等地区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高载能产业转移、新兴产业发展等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黄河上游基地。以海南州戈壁、柴达木盆地等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数据基础设施等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河西走廊基地。以酒泉、武威、金昌等地区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黄河“几字弯”基地。重点在蒙西、宁夏、陕北、晋北等地区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高载能产业转移、数据基础设施等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利用采煤沉陷区等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冀北基地。以浑善达克沙地等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持续推进张家口、承德、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等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结合数据基础设施等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自用基地项目。
松辽基地。加快推进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建成投产,以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呼伦贝尔沙地、黑龙江东部等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重点推进大庆、白城等地区自用新能源基地建设,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规模化利用。
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
“十五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 1 亿千瓦左右,2030 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1 亿千瓦以上。持续加快近海海上风电建设。加快建设已复函省级海上风电项目。开展新一轮省级海上风电规划修订和评估。做好近海海上风电海缆路由路径优化。
大力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布局建设。建立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项目库,做好用海等要素协同,分批推动基地项目规范有序建设。统筹推进源网工程规划建设,推动海底输电廊道和登陆点集约共享。推动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推动海上风电与海上光伏、海洋能等融合开发利用。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海水淡化、海洋牧场、海底算力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观测、生态监测、地震监测等设施一体化建设。探索海上能源岛建设,打造海上绿色能源综合开发与高效利用新模式。
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
加快建设雅砻江、藏东南(玉察)、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扎实推进雅鲁藏布江、大渡河、黄河上游、金沙江中下游等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研究编制,统筹谋划其他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发展。
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分布式新能源
以中东南部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和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十五五”期间,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 3 亿千瓦以上。
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与工商业集成发展。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煤炭油气矿区、资源型城市及周边等工商业聚集区,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
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
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提升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增强新能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支撑。到 2030 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 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 20%。推进存量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改造提升。稳妥有序推进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改造。
积极推进风光供热供暖
针对工业领域用热需求,合理配置聚光集热、储热储电系统,优化用热行业生产工艺流程,实现高比例风光供热。在居民区积极有序推广“风光+蓄热电锅炉”集中供暖模式,鼓励园区、大型建筑应用分布式新能源耦合电热泵等高效供暖(制冷)技术。探索新能源供暖与储热技术的耦合应用,推动新能源与建筑热力系统联合优化调度运行。
原文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