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名单!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6-01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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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名单的通知。

内容指出,经企业申报、电力企业省级公司和地市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了江西省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名单,共12个。

内容还提到,各电力企业省级公司和各设区市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试点单位按照我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流程和技术要求,加快完成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开发部署、售电资质申请、可调节资源接入与能力校核等重点任务,力争在迎峰度夏期间形成实际调节能力,有效支撑全省电力安全保供。各试点建设单位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虚拟电厂建设,并将试点建设推进情况(含平台功能、资源聚合规模、调节能力验证、经营分析等内容)报送省能源局。

详情如下: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名单的通知

赣能运行字〔2026〕3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上饶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华能江西分公司、大唐江西分公司、华电江西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新型主体创新发展,加快提升我省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根据《江西省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江西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江西省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电力企业省级公司和地市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了江西省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快推动建设。各电力企业省级公司和各设区市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试点单位按照我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流程和技术要求,加快完成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开发部署、售电资质申请、可调节资源接入与能力校核等重点任务,力争在迎峰度夏期间形成实际调节能力,有效支撑全省电力安全保供。各试点建设单位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虚拟电厂建设,并将试点建设推进情况(含平台功能、资源聚合规模、调节能力验证、经营分析等内容)报送省能源局。

二是做好服务保障。省调控中心、省电力交易中心、省负荷管理中心要加强协同配合,做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校核、系统接入、市场注册、交易组织等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我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工作流程,推动试点项目更好落地见效。省能源局将会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等单位积极协调解决虚拟电厂系统接入、数据交互、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并结合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进展,细化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规则,加快研究制定市场化需求响应政策,进一步激发虚拟电厂调节潜力。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省能源局会同省调控中心、省电力交易中心、省负荷管理中心对试点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建设推进有力、调节成效显著、经济性较好的试点项目,将组织经验推广并在后续运营过程中给予重点服务保障;对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不满足相应技术指标的试点调出试点名单。省能源局将结合我省虚拟电厂发展情况,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申报或推动常态化、自主化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发挥好虚拟电厂在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江西省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名单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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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一批虚拟电厂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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