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容量电芯储能电池PACK中试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公告,该项目为大容量电芯储能电池PACK中试平台建设。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评标价13700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安徽智柔科技有限公司,评标价15450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兴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评标价15490000.00元。
公告如下:

大容量电芯储能电池PACK中试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容量电芯储能电池PACK中试平台建设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将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其他情况:无
二、公示期
公示期: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03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方式
受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33号汇源通大厦4座6楼
邮 编:528000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三)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四、廉洁监督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本次招标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招标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招标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