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圈获悉,近日,石家庄市、衡水市发布独立储能项目排查处置意见的公示。
石家庄此次处置意见中共涉及22个项目,储能时长以2-4小时为主,其中申请延期开工的11项目,规模为1600MW/4600MWh,申请取消3项,规模为300MW/620MWh。

衡水市公示共涉及7个项目,全部为混合储能项目,项目规模总计700MW。其中,5项延期至10月底开通,中国绿发100MW/400MWh独立储能试点项目、枣强县建投100MW/400MWh储能试点项目2个项取消建设。

原文如下:

关于2022年以来纳入省建设计划(批复)的独立储能项目排查处置意见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独立储能项目排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以来纳入省建设计划(批复)的独立储能项目排查处置工作,经相关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征求项目单位意见,综合评估报送,形成了初步处置意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石家庄市独立储能排查整顿专项行动项目统计表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关于衡水市独立储能排查整顿专项行动项目处置意见的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独立储能项目排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衡水市独立储能排查整顿专项行动项目处置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6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来源: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