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 8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4052000元,折合单价1.0301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34085000元,折合单价约1.0426元/Wh;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兴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1304850元,折合单价约1.0266元/Wh。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二次,由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规模为 200MW/800MWh,拟用地面积 60亩。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00MW/8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配套建设综合楼、配电室、供水供电等设施,并购置安装储能成套系统预制舱等设备。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包括储能系统、升压汇集站、综合用房、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场内外交通工程等)的所有勘察设计(含装修装饰设计、综合用房效果图)。设备材料采购,办公、生活系统等。全部建(构)筑物安装工程施工(含综合用房的装修装饰,储能设备安装)。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并网,涉网手续办理、合规性手续办理(林业、草原、土地、水保三同时、环保三同时、消防三同时、安全职业健康三同时、洪水评价报告等),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升压汇集站、线路杆塔基础、进场道路等需办理永久用地,不含土地出让金缴纳),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集中垃圾场),以及进行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全部工作内容。涉网试验、PCS和储能电池的送检、对侧间隔协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除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
原公告如下: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 8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顾天九兴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 8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 8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6-06-08 13:04: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或宁夏顾天九兴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6-06-08至2026-06-1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梦书 电 话:18112907915
代理机构:宁夏顾天九兴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娇 电 话:15379511506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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