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就商洛抽水蓄能产业集群示范基地建设向国家能源局提出协办意见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6-03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键词:抽水蓄能,产业集群,储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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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0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就全国人大代表郭淑琴关于支持商洛建设全国抽水蓄能产业集群示范基地的建议,向国家能源局提出协办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关于在商洛抽水蓄能电站集群中心建设1座750千伏变电站并纳入国家“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二是关于将抽水蓄能纳入中央政策性资金支持范围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三是关于适度增加省级装机容量并支持陕南地区抽水蓄能集群发展。

具体情况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0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感谢贵局长期以来对陕西能源事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作为协办单位,现就郭淑琴代表《关于支持商洛建设全国抽水蓄能产业集群示范基地的建议》(第1600号),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在商洛抽水蓄能电站集群中心建设1座750千伏变电站并纳入国家“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

在本轮电力发展规划申报过程中,贵局已明确输变电工程重点优先考虑2028年前可建成的投产项目,商洛拟建设的曹坪、山阳、丹凤鱼岭等抽蓄电站投产时序偏晚,主要集中在“十五五”末期至“十六五”期间,工程建设时序与本轮规划准入要求不匹配,考虑到山阳抽蓄电站建设时序和送出需求,该项目750千伏送出工程(即商洛750千伏线路工程)正在向国家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下一步,待“十五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我省将向国家申请商洛750千伏变电站工程滚动纳规,以持续优化区域电网网架结构、补强陕南电力外送承载能力、保障抽水蓄能集群集约高效并网消纳、筑牢全省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二、关于将抽水蓄能纳入中央政策性资金支持范围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近年来,我省通过专项资金持续支持抽水蓄能产业发展,其中,2023年安排陕南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商洛市柞水县、山阳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配套设施、移民搬迁、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2026年计划从省级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继续支持商洛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配套工程。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财金协同作用,用好贷款贴息政策,引导更多资金投入抽水蓄能项目建设。

三、关于适度增加省级装机容量并支持陕南地区抽水蓄能集群发展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贵局结合能源电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系统安全与技术经济确定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布局方案,统筹抽水蓄能与其他调节性资源等因素,核定各省抽水蓄能建设需求规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下达的规模框架内,开展省内项目布局优化、综合遴选及纳规申报工作。2024年10月,贵局批复同意的我省2024-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布局优化调整方案中,陕南地区凭借优越的地形地质与水资源条件,共纳入9个项目,装机规模占全省比重达86%;其中商洛市布局4个项目,装机占比超全省三分之一。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贵局的统一部署,在后续规划期项目遴选、布局方案调整工作中,统筹推进全省,尤其是陕南地区抽水蓄能项目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届时将综合研判全省调节电源发展需求、区域电网承载能力、项目前期成熟度、生态环境保护、用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依规开展项目比选,科学优化项目布局方案。同时,将持续加强与贵局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最优的布局项目配置,不断优化我省电力系统调节保障能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25日


资讯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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