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工商业储能!上限15元/kWh!江苏负荷快速响应征意见!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4-13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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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圈获悉,4月8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鼓励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微电网等优质负荷资源,以直接控制方式参与快速响应,实现与电网的智能互动。

文件提出开展快速响应负荷市场化错峰,对快速响应负荷资源给予激励,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方式,针对直控型与自控型部署成本不同,执行差异化的申报上限。参与2026年首次申报时,直控型申报上限暂定为15元/kWh,自控型申报上限暂定为10元/kWh。

文件明确,相关资金需求优先从全省尖峰电价增收资金中列支。参与并中标的负荷快速响应资源,在同一时段内不得重复参与需求响应。鼓励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负荷资源主体,积极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获取更多经济收益。

附件《江苏省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0.5小时内完成功率调整的负荷资源,分为直控型资源和自控型资源。

直控型资源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架构须至少支持以下一种模式:“云云”对接’、“云边”协同、“端到端”直连。直控型资源调控性能测试包括系统联调测试、调控时长测试、调控精度测试。开展直控系统与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联调测试,确保被控设备能够接收电网调控指令,联调测试整体调控所需时长满足0.5小时以内要求,调控精度满足目标调控规模90%-120%的要求。

自控型资源调控性能测试包括预案演练、调控时长测试、调控精度测试。演练测试整体调控所需时长满足0.5小时以内要求,调控精度满足目标调控规模80%-120%的要求。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挖掘各类资源参与能源电力保供的潜力,优化、丰富能源电力保供政策工具,我委起草了《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9日前反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8日至5月9日。

邮箱:jsscybgs@163.com

电话(传真):025-83390506,025-8585176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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