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宁夏350MW/1.4GWh储能项目废标公告违法无效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4-10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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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圈获悉,4月9日,关于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蒋口村共享储能电站(100MW/400MWh)EPC总承包项目违法废标公告无效的严正声明、关于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蒋口村共享储能电站(250MW/1000MWh)EPC总承包项目违法废标公告无效的严正声明发布。

声明中提到固原中弘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系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蒋口村共享储能电站(100MW/400MWh)EPC总承包项目的唯一合法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全权负责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组织工作。

固原泽陵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在未与代理机构协商、未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无任何法定事由、无合法程序的前提下,擅自在相关网站发布《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蒋口村共享储能电站(100MW/400MWh)EPC总承包项目废标公告》,单方面宣布项目废标,并将不实、不当责任全部归咎于固原中弘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严重歪曲事实、损害固原中弘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声誉。

固原中弘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严正声明:

1.固原泽陵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发布的《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蒋口村共享储能电站(100MW/400MWh)EPC总承包项目废标公告》,程序违法、事实错误、越权无效,对我司及本项目均无任何法律效力。

2.该公告中归责于我司的全部内容,均与事实不符、无法律依据,属不实陈述,严重侵害我司商业信誉,我司不予认可并坚决反对。

3.本项目招标程序至今合法有效,应依法继续推进。

4.要求宁夏恒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撤销该违法废标公告,在同一平台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5.若招标人拒不纠正,我司将立即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依法查处、纠正违法行为、追究招标人法律责任同时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其名誉侵权、违约及全部经济损失(含商誉损失、维权费用等),绝不姑息。

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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