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支持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以聚合体形式统一接入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4-09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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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开展快速响应负荷市场化错峰,对快速响应负荷资源给予激励,具体由拥有快速响应负荷资源的主体自主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方式形成,考虑直控型与自控型部署成本不同,执行差异化的申报上限。参与2026年首次申报时,直控型申报上限暂定为15元/千瓦时,自控型申报上限暂定为10元/千瓦时;后续将结合调控需求、系统建设进展、用户响应程度等因素,持续优化申报上限。相关资金需求优先从全省尖峰电价增收资金中列支。

鼓励用户侧储能、非工空调、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微电网等优质负荷资源,通过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以直接控制方式参与快速响应,实现与电网的智能互动。支持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整合分散的用户侧资源,以聚合体形式统一接入、统一响应,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专业运营水平。鼓励大型工业用户,根据自身负荷特性与调节能力,以直接控制方式或自主响应方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形成可监测、可验证、可控制的快速响应能力。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挖掘各类资源参与能源电力保供的潜力,优化、丰富能源电力保供政策工具,我委起草了《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9日前反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8日至5月9日。

邮箱:jsscybgs@163.com

电话(传真):025-83390506,025-8585176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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