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圈获悉,3月17日,石嘴山国家高新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项目建设一座200MW/800MWh电源侧储能电站,建设1座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跟网储能系统采用组串式型式,装机容量不小于800MWh,共为40套5MW/20MWh储能单元,每套储能单元配置20MWh电池系统和容量不小于5000kW组串式储能变流器,每4套储能单元通过35kV电缆集联,以10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石嘴山高新区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潮湖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线路起点为石嘴山高新区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终点为潮湖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1×1.3km,其中架空段长1×0.05km,电缆段长1×1.25km,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企业须至少提供1个单体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或PC完工业绩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电力建设并网成功意见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公告如下:
石嘴山国家高新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国家高新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5-640202-04-01-270950)备案,项目法人为石嘴山市高新能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石嘴山市能达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1座容量为200MW/800MWh的储能电站。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2.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200MW/800MWh电源侧储能电站,建设1座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跟网储能系统采用组串式型式,装机容量不小于800MWh,共为40套5MW/20MWh储能单元,每套储能单元配置20MWh电池系统和容量不小于5000kW组串式储能变流器,每4套储能单元通过35kV电缆集联,以10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石嘴山高新区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潮湖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线路起点为石嘴山高新区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终点为潮湖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1×1.3km,其中架空段长1×0.05km,电缆段长1×1.25km,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4招标范围:石嘴山国家高新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采购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16日前实现并网。(除招标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承装(修、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储能系统供应商应具备电池簇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测试报告中申请人、制造厂家、生产厂家为储能系统供应商。
3.2.4、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企业须至少提供1个单体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或PC完工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并提供电力建设并网成功意见书。
3.3投标人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体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或PC完工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
3.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3.4投标人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2025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3.4.2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工程发包内容中涉及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单位实施的,联合体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报名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办理二期CA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联系电话:400718858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88093。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模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2-201308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能达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566号
联系人:胡彦君
电话:0952-205810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楼27层2706室
联系人:周孟源、贺本玉、李彦龙
联系电话:0951-6717776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