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济纳旗2026年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变更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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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额济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额济纳旗2026年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的公告。

公告显示,已对额济纳旗2026年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的优选结果于2026年1月27日至1月29日予以公示。按照自治区和阿拉善盟相关要求,联合体需成立属地公司,本次开发主体变更仅为满足属地注册管理要求,项目产权归属、股权结构、投资主体均未发生任何变化,以下新注册公司均为原申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项目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均由新开发主体全面承继,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划、运营模式等核心内容保持不变。现将成立属地公司的项目予以公示。

原文如下:

关于额济纳旗2026年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的公告

为严格遵循项目属地市场监管及项目建设相关管理要求,保障我旗储能电站项目合规有序推进,现就项目开发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等文件要求,我旗已对额济纳旗2026年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的优选结果于2026年1月27日至1月29日予以公示。按照自治区和阿拉善盟相关要求,联合体需成立属地公司,本次开发主体变更仅为满足属地注册管理要求,项目产权归属、股权结构、投资主体均未发生任何变化,以下新注册公司均为原申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项目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均由新开发主体全面承继,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划、运营模式等核心内容保持不变。现将成立属地公司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额济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于非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匿名提出异议或无事实依据提出异议的,以及涉及自身不正当利益的诉求,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0483-6521855

联系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党政大楼5楼525室

额济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附件:

额济纳旗2026年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实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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